台商子女在大陆就学问题以及赴大陆就学返台后如何衔接学业
目前大陆地区经台湾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台商子女学校有东莞台商子弟学校与华东台商子女学校两所,前者包括小学、初中至高中一应俱全;后者则除中、小学外亦正积极筹办高中部。
台商子女就读大陆地区初中、小学回台后如欲继续就读国民中小学,依国民教育相关法令规定,凭足资证明之文件径向户籍所在地之学区国民中、小学申请编入适当年级就读;如系就读于教育部备案之大陆台商子弟(女)学校,则视同台湾本地区学校,持该校学籍证件向户籍所在地之学区国民中、小学申请就读即可。
至于台商子女就读大陆地区高级中学回台后欲就读公私立高中者,持大陆高级中学成绩证明,经大陆公证处公证,并经海基会验证后,至教育部中部办公室或户籍所在地之主管教育行政机关(台北、高雄市),换发同等学历证明书即可报考各校转学考试;如系就读于教育部备案之大陆台商子弟(女)学校,持该校学籍证件即可报考各校转学考试。
目前暂不开放大陆专科以上学历检核考试,持大陆专科以上学历拟返国入学者尚无法处理。
两岸教育主管单位联络表
大陆地区
教育部港澳台办公室:010-66097050
台湾地区
教育部:886-2-23566051.23566052
教育部大陆事务工作小组:886-2-33437886 |